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日電 據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中心網站消息,近日,嘉興市印發(fā)《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嘉興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
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之間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簡稱《繳存管理辦法》)指出,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高于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原則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其中經營確有困難的用人單位,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審議通過并經公積金管理部門核準,可按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企業(yè)最低工資標準確定。
《繳存管理辦法》明確,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在5%-12%之間確定。特殊情況下,繳存比例可降至5%以下。職工和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當一致。繳存托管對象的繳存比例暫按8%執(zhí)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分別乘以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繳存托管對象的月繳存額為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后的2倍。
《繳存管理辦法》要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調整一次,調整年度原則上為當年1月1日-12月31日。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后遇職工工資發(fā)生變動的,單位應在下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內調整。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國家規(guī)定的利率計息。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期間,住房公積金照常計息。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結息日為每年6月30日。
這些情形可申請?zhí)崛∽》抗e金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簡稱《提取管理辦法》)指出,職工或直系親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購買自住住房(含購買商品房、二手房、拆遷房、房改房或保障性住房等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
《提取管理辦法》明確,職工或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無自住住房且租賃住房支付房租的;支付自住住房物業(yè)費的;職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管理辦法》提到,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退休的;出國(境)定居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仍未重新就業(yè)的;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xù)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購買二手房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簡稱《貸款管理辦法》)要求,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購買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公積金管理部門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請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發(fā)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貸款管理辦法》指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不高于按照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倍數的貸款限額,實行存貸掛鉤的,應按規(guī)定留存賬戶余額且在貸款存續(xù)期間不允許提取;不高于扣除規(guī)定比例首付款資金后剩余的房屋總價款;不高于市公積金管委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限額;建造自住住房的按戶不高于公積金管委會確定的貸款額度定額;貸款額與提取額之和不得超過所購(建)房屋總價。
《貸款管理辦法》明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借款申請人退休年齡,根據實際情況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后5年;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購買二手房的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房齡加貸款年限不超過50年,且不超過該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建造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用作抵押物的住房房齡加貸款年限不超過50年,且不超過該住房土地使用年限。(中新經緯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