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滿被辭退 酒店員工有話說 |
時間:2023-04-04 20:35:13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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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時,大多會給新員工一段試用期,以考察員工的能力和素質(zhì)。最近市民楊育婷卻在試用期滿時遭到了辭退,讓她十分惱火。 楊育婷:今天就是他們說不要我了,不要我那你要講理由對吧。 楊育婷是嘉澤人,一個月前她在家附近的常州明都紫薇花園酒店應(yīng)聘了銷售崗位。不過雙方并未簽訂相關(guān)合同,而是口頭約定了一個月的試用期??稍囉闷趧倽M,她卻收到了一個讓她不能接受的結(jié)果。 楊育婷:你不適合銷售,試用期到了,你要走人,今天最后一天,我是3月2號上崗的,然后4月2號剛好是一個月,按照流程試用期內(nèi)可以解雇,但是你要有足夠的理由,你有十足的理由讓我走人我走的,讓我心服口服地離開這里。 楊育婷表示,酒店方面給出的其中一個理由是試用期銷售業(yè)績太差。不過關(guān)于這點她有著自己的解釋。 楊育婷:第一個月我就做了兩單生意,第一單是一個朋友三個人吃了500多元,第二單就是我們家宴吃了靠近4000元,但他們還嫌少,我跟他解釋的,我為什么不發(fā)力,就是因為我在之前的酒店,就是太發(fā)力了,引起別人嫉妒把我撬走了,在這里我是慢慢發(fā)揮我的能量、我的能力。 至于酒店方面給出的另外一個理由是未能搞好同事關(guān)系,楊育婷同樣做了解釋。 楊育婷:在這邊也有同事為難我刁難我,欺負我是新來的,我也很兇的,我承認我很兇,我跟他們有過幾次爭執(zhí),但我都從來沒有主動挑釁過他們?nèi)魏稳?,他們就以我跟人家不和為由,讓我走人,后來又說了一句,說你不適合銷售。 當天,記者也找到了酒店銷售主管王先生,他表示,未予聘用楊育婷,也是酒店多部門商量后的結(jié)果,并不是所謂的無故辭退。 常州明都紫薇花園酒店銷售主管
王先生:酒店覺得你這個人能在這里做肯定留的,肯定是酒店覺得她不適合這個崗位,所以沒有讓她試用期通過,她的去留不是我決定的,肯定要上面決定,其他的各個部門,大家一起綜合考量。 之后,楊育婷也將情況向嘉澤鎮(zhèn)勞動部門進行了反映。目前酒店方面和楊育婷也就工資等問題達成了和解。 在這我們也提醒,根據(jù)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不能先試用然后再決定簽不簽勞動合同,任何公司都要自覺遵守,勞動者也要積極主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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